物业管理中常见纠纷及其解决纠纷的常用方式

一月 30th, 2008

    目前,物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表现:没有成立正规的物业管理公司,造成 物业管理水平低,服务质量 差;公用设施专用基金不落实,造成小区公用设施的维修、兴 建、保养等问题难以解决;制度不健全,管理秩序混乱;乱收费现象严重;管理者与业主之 间权责 利不明确,影响小区物业管理的正常进行。针对以上问题,主要表现以下几方面表现:
(一)物业管理责任的争议。只要没有另行成立产权人(及合法使用人和居委会代 表)为主的物业管理委员会,物业管理责任仍由开发建设单位承担。
(二) 物业管理收费的争议。为加强对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的管理,规范收费行为,维 护国家利益和物业管理单位、房屋所有人和使用人的合法权益,逐步完善社会化、专 业化 的物业管理市场机制,国家计委、建设部颁布了《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暂行办 法》。该《办法》中确定了价格形式有3种:政府定价,政府指导 价和经营者定价。尽管各 地收费可略有差异,在实际操作中仍应按《办法》及物业管理费用筹集规范处理。

解决纠纷的常用方式
物业管理由于其活动范围的广泛性、服务对象的复杂性,物业管理过程中的纠纷也往往是多种多样的,针对不同类型纠纷应采取不同的措施进行处理。一般而言,处理纠纷的方式大体可分为三个层次:
(1)纠纷双方协商解决,无论是业主间还是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间,或是业主与其他第三者间的纠纷都可首先通过调解,协商以得到纠纷的圆满解决。
(2)协商不成的,可通过物业管理协会或消费者协会协调解决,或是申请房屋所在地行政主管理部门调解。
(3)对于一些严重的侵权行为,可直接向人民法院依法起诉。
(4) 其他方式。如对于违反管理办法和业主公约等规定者或是拖欠或拒交各种应交费者,有些地方往往给予违反规定者或拖欠者取消部分业主权利或给予罚交滞纳金处 罚;而有些则采取停水、停电和停气的办法处理,这种方式虽然有时有效,但与一些政府法规不符,应当慎用,如果想采用这种办法,则最好将有关条款写进业主公 约,待业主签约认可后再付诸实施,或在委托合同中明确规定有关处罚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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