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应急方案I(一般火灾)
二月 4th, 2008
一、接到火警后,消防中心人员向现场人员问清情况并侦察火情后,根据火警范围大小、程度轻重,确定报警范围。
1.通知安全、保卫部门及应急分队。
2.通知着火区域单位负责人立即赶往现场。
3.通知工程管理部人员到现场。
4.报告管理处总物业经理、总物业经理助理。
二、应急分队接到火警后,五分钟内赶到现场。侦察火情再次确定报警范围。
1.立即抢救受困人员和疏散物资。
2.立即运用消防器材扑灭火灾,并负责调查起火原因。
三、安全、保卫部门接到火警,应在最短的时间内调配义务消防队、医疗救护队赶赴现场。
1.义务消防队赶赴现场后,第一梯队所有成员迅速携带灭火器材进行灭火,并激活现场的消防设施进行抢救火灾。
2.义务消防队第二梯队对现场信道进行清理,对人员和物资进行疏散;同时保障前线救火人员的消防器材及时供给。
3.医疗救护队在火灾现场准备抢救火灾伤病人员。
四、工程管理部人员接到火警后,立即派人到现场协助扑救火灾。
1.根据需要采取着火区域停电。
2.保证消防所需的电力、水力的正常运行。
五、管理处负责人(即火场总指挥)视情况需要,调集人员援助。
六、应急分队应在起火后五分钟内到现场进行火势控制和灭火,义务消防队应在起火后十分钟内到现场抢救火灾,其它协助人员应在起火后十二分钟左右赶到现场进行消防抢救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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