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chive for 三月 24th, 2008
望京嘉润花园存放自行车由每年48元涨到480元 原本每年48元的自行车存车费,从本月开始一下子就涨到每年480元。面对这突如其来的价格暴涨,望京嘉润花园小区的居民感觉难以接受:涨价幅度为何这么高?事先为啥不征求业主意见
10倍价格居民难接受
“10倍啦!有的新自行车价值才二三百元,存一年的费用足够买辆新车了!”骑车买菜回来的李大爷对存车费新价格很无奈,表示平时骑车就是为了方便出门,现在存车处太贵没办法放了,只能把车放在楼道里。
据小区存车处管理员石先生介绍,以往自行车存车收费为每个月4元。从今年1月开始,车棚管理人员告知业主存车费涨价了,存放自行车每季度收一次费,费用为 120元,平均每月40元。据了解,该小区4栋楼房,仅此一个存车处,随后记者走访了附近的星城国际等小区,存车费为每月3至15元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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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月 24th, 2008
石价[2001]34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北京市物价局《北京市普通居住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暂行办法》京价(收)〔1997〕第196号文件和《关于非机动车存车明码标价的试行规定》,为规范我区非机动车收费行为,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应部分非机动车管理单位的申请,现就我区居住小区非机动车临时存放收费标准及服务要求一并通知如下:
收费标准
(一)普通自行车:自早8点至晚10点收费0.10元,晚10点至次日早8点收费0.20元;
(二)山地车(含变速车)、小三轮车、残疾人用车:自早8点至晚10点收费0.20元,晚10点至次日8点收费0.30元;
(三)大小摩托车(其它非机动车):自早8点至晚10点收费0.40元,晚10点至次日8点收费0.50元。
服务要求
(一)各存车处要严格执行上述收费标准,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增加其它收费项目;
(二)必须在醒目位置按规定内容明码标价;
(三)实行挂牌存车收费。
以上价格执行时间为2001年7月20日,各存车处以前自行制定收费标准的一律废止,以本通知中规定的标准为准。
三月 24th, 2008
(主合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嘉铭园A区业主大会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北京**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物业管理资质等级: 壹级
证书编号:(建)106113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授权业主委员会全权代表嘉铭园A区全体业主,通过招投标选聘中标物业公司,将北京市朝阳区嘉铭园A区委托乙方(即:北京**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特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物业管理区域基本情况
物业用途:普通商品住宅小区
座落: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86号院
四至:东至关庄西路,南至关庄路,西至1号路,北至北小河南路。
占地面积:33650.98。
总建筑面积:112347.65平方米。
第二章 物业服务范围和内容
第三条 制定物业管理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竣工图纸、竣工验收材料、住用户档案、设备设施运行记录等。
第四条 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共用部位包括: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外墙面、楼梯间、门厅、走廊通道、地下室等。
共用部位的具体界定,应按照建设部[1998] 213号文件之规定,并结合嘉铭园A区的实际情况确定,最终以实际情况为准。
第五条 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保证其正常运行。共用设施设备包括:电梯、共用的上下水管道、水泵、排通风设备、落水管、邮政信箱、共用照明、供电线路、配电室(箱)、电视天线、避雷设施、煤气管线、消防设施器材、室外体育运动设施等。 (more…)
三月 24th, 2008
有关首层用户电梯如何收费的问题,在《北京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中有了一个比较明确的说法。详见第十六条:
第十六条 电梯运行维护费标准及分摊办法。
业主大会成立前,按照房屋买卖合同、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或物业管理公约中的约定执行;业主大会成立后,按照业主大会的决议执行。不符合以上条件的,暂按以下办法分摊计算:
电梯运行服务首层住户,每建筑平方米电梯运行维护费用=[电梯运行维护总费用/(房屋建筑面积-70%电梯运行服务首层住户建筑面积)]×30%
其他楼层住户每建筑平方米电梯运行维护费用=电梯运行维护总费用/(房屋建筑面积-70%电梯运行服务首层住户建筑面积)
执行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的住宅区,电梯运行维护费由物业管理企业按不高于电梯运行维护费政府指导价收费标准执行。
三月 24th, 2008
1.不要整天把维权挂在嘴边
维权不是一定要挂在嘴边才能维的,如果你整天喊维权,无形当中,还没干事先为自己树立了敌人,一些业主不喜欢研究成立业主大会的方法,却喜欢说官商勾结,无形当中又为成立业主大会多设立了一个障碍。
其实真正官商勾结的贪官更重视自己头上的乌纱帽,没了乌纱帽,官商勾结少了“官”字,也就勾结不起来了。
所以笔者建议业主要想成立业主大会,应该宣传的是提高小区的物业管理质量,搞好小区建设,现在很多物业公司明白业主大会成立是早晚的事,能阻挡一时不能阻挡一世,早晚饭碗还要靠业主大会给,他们并不愿也不敢长期和业主作对,因此业主成立业主大会应想办法打消物业公司的顾虑,使物业公司看到今后和业主大会的合作希望,而不是业主大会一成立就会把自己炒掉。
如果真有“官商勾结”,小区办人员能“勾结”的多是物业公司的人,和房地产商直接打交道并不多,加上目前多数小区物业公司和房地产商还是父子关系,扫清了物业公司的障碍,也就等于扫清了房地产商的大部分障碍,小区办通常也会放手。搞得好的话,成立业主大会所需的材料和费用,也能争取到物业公司提供。
街道办事处的介入,对业主成立业主大会是动力还是阻力,目前下结论还早。我们必须承认楼盘较大的房地产商对街道建设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街道办事处人员对物业管理政策并不十分清楚。由于很多房地产商并不把街道干部放在眼里,业主还是有机会和街道干部进行官民“勾结”的,街道很多年轻的“官”还是想做些事的,哪怕他仅仅是为了自己的仕途,因此业主应经常向他们宣传成立业主大会可以给小区带来的稳定,让这些“官”看到的是成立业主大会能给他带来的业绩,而不是“麻烦”。
居委会虽然目前还是完全听命于街道,但毕竟和业主同住一个小区,很多小区物业公司不把居委会当回事,给了业主和居委会建立统一战线的机会,业主不能争取到居委会支持,至少也应争取到居委会不反对。 (more…)
三月 24th,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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