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chive for 四月 17th, 2008
if(picResCount>0){ document.getElementById(”picres”).style.display=”block”; document.wri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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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朝阳区某小区的一名业主,前段时间我们小区的业主委员会作出了一项有关地上车位的决定,但是该项决定作出之前我们很多业主并不知情,而且我们认为该项 决定有利于物业管理公司,而侵害了我们广大业主的利益。我们派代表与业主委员会沟通,提出应撤销该项决定。但业主委员会说该项决定已经生效,对所有业主具 有约束力,必须按规定执行。无奈之下,我们想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但有业主说现在物权法规定业主委员会已经没有诉讼主体资格了,那我们还怎么起诉它?另外, 我们应该在什么时间内起诉?因此我们想请贵报客座律师给予指点和帮助。
读者:小张
小张:
你反映的问题在社区的房产物业管理中经常发生,具有一定的普遍性。对此纠纷的解决办法,在2007年10月1日起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以下简称《物权法》)中有明确的规定。
《物权法》第78条规定: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对业主具有约束力。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业主可以请示 人民法院予以撤销。本条明确了关于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决定的效力范围及效力限制问题。从中我们可知当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的决定损害了业主合法权益 时,受侵害的业主是享有撤销权的,依法可通过起诉方式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项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决定。
但是《物权法》中确实没有明确规定 业主行使该项撤销权时的被告主体、业主请求撤销该决定的期限以及从何时开始计算期限和该期限的法律性质等问题,在实践中会给大家造成一些困惑。对此,本律 师认为:(一)对于被告主体问题,应依照《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和规定及相关的一些司法解释来确定。在本纠纷中,业主委员会是作出该项有关业主权益的决 定的行为人,并且业主委员会是依照《物权法》和《物业管理条例》成立的业主自治管理团体,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可成为诉讼主体的“其他组织”的基本条件, 可在法有明文规定下作为或参照“其他组织”参加诉讼,依法成为被告。(二)对于期限问题,因为《物权法》作为调整财产关系的民事基本法,属于民法的重要组 成部分,有关该种撤销权如何行使,可以适用《民法通则》和民法通则意见中规定的请求撤销的期限为一年,自行为成立时起计算的精神;亦可参照《合同法》第 75条规定的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等内容规定。对于如何确定业主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合法权益被侵害,一般情况下,可以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公布、公示或传达等业主一般注意就能得知作为标准。(三)关于该撤销权行使期限法律性质问题,应该理解该期限为一个除斥期间 即一个不变期间,而不是诉讼时效,即不存在中止、中断延长等情况。
四月 17th, 2008
业主平静面对《临时管理规约》
“总得有个用着方便的法才行。”住在西四环外的业主刘女士的感慨代表了许多业主的心声。近日,为保 障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引导和规范业主使用、维护和管理物业,市建委日前发布《临时管理规约》(示范文本)。《规约》对业主依法享有的权利、业主 应当履行的义务及物业区域内禁止的行为进行了明确约定。针对于新建小区前期物业管理阶段遇到的问题,有了实操性更强的法规。似乎更多的小区业主都有了“硬 气”些许的感觉。
本次《规约》经过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增加了影响业主正常生活的行为可进行投诉,开发商对未出售小区公共设施享有业主 的权利和义务,物业服务机构应当将《规约》在该物业项目办公场所公示等内容。“这样投诉就可以变得更方便了。”家住阜石路某小区的李女士对记者表示,“很 多在小区发生的问题说大不大,说小不小,但是在以往生活中却总也得不到解决,非常尴尬。希望以后能通过《规约》更方便维权。”同一小区的吕女士则表示,类 似于许多涉及公共部位的问题都很复杂,其中掺杂物业、开发商、业主、“准业主”等等多方利益,往往解决起来十分费劲。“能解决一些基本问题最好,别的倒没 指望太多,毕竟只是‘临时管理规约’,要想维护小区业主的长久利益,还是需要成立业委会。”吕女士的观点显得很谨慎。这样的观点,记者在采访其他小区时也 被业主所提及。家住安贞里的袁先生表示,所谓“临时管理规约”,可见其力量有时效性,但同时又是目前“可能最有用”的法规。“毕竟北京有业委会的小区还不 到1/10,那么多无业委会小区实际上是目前的‘主体’,《物权法》对这些小区并无实用性,还是这样的‘临时规约’可能更符合当前社会现状一些。”袁先生 对此看得很实际。 (全文…)
四月 17th, 2008
案例一
苏女士家的马桶在装修后不久就堵塞了。苏女士认为是装修公司在安装时出现了问题,装修公司却称,验收时,马桶的下水是通畅的,马桶堵塞有可能是后期保洁时将堵塞物掉入马桶,导致下水不畅,双方就此僵持不下。
专家解读:
旧房翻修时,施工人员在刮墙皮、铺砖等过程中,没有注意遮蔽马桶口,施工中掉下来到碎砖、碎墙皮等掉进马桶造成马桶堵塞,这种情况责任属于施工方。
如果新房装修后,马桶在验收时没有问题,在验收完后不久消费者投诉马桶堵塞,一般是因为消费者后期在做初次保洁时直接把污水倒进马桶导致,这时责任属于消费者或相关的保洁公司。
在对刚刚装修完的房屋进行保洁时,产生的污水中会混有不少装修后残留的泥、沙等渣滓,此时因为保洁人员也没有意识到,把脏水直接倒进马桶,混在其中的渣滓和一些用来清洁房屋的碎布、棉丝等卡在马桶管道里,导致马桶堵塞。 (全文…)
四月 17th, 2008
清明小长假刚过,五一小黄金周又将临近,由于今年劳动保障部门首次提出了“月计薪天数”的概念,因此关于节假日期间的加班问题又一次困扰了不少市 民。这些天又有不少人向劳动保障局劳动工资处负责人询问,法定节假日期间应该付给员工的薪酬究竟是3倍还是4倍?相关负责人答复,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加 班,除了应得的当日工资外,用人单位还须“额外”支付3倍加班费。这就是说,以往计算加班费时俗称的“法定节假日三薪”已经悄然变成“法定节假日四薪”。 按照今年新实行的工时制度,法定节假日已是带薪休假,在节假日期间员工照常享受工资待遇,除此之外用人单位还应“额外”支付3倍的加班费。实际上加班的劳 动者拿到手的是4倍工资。假设劳动者日工资为10元,法定节假日当天加班1天,那么总共应该支付40元加班费。不过,用人单位无需单独付给员工40元钱, 只需另外支付30元,其余的10元钱已经在结算月工资的时候支付。
但平时日常性的加班延时和双休日的加班仍然按照以前的方法计算加班费,即月工资除以21.75,再除以8小时,换算出每小时工资,再按小时工资的150%、200%支付加班费。
四月 17th, 2008
今天无意进入Google的网站实验室,发现新推出了中文版的搜索公交,马上试用了一下,还是很好用的。还能提供自驾车路线方案。就是现在还在试验阶段,有许多地方还不能用。
网址: http://ditu.google.cn/transit

四月 17th,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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