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chive for 八月 8th, 2008

养楼成本又要看涨 维修资金和物管费扰人更甚

  买房是大事,因为这对于大多数人来说,可能要花费人生一大笔积蓄。而买了房子之后,“养房”的费用一直不大被人们所关注,可能人们认为跟房价比起来,养房的费用不过是“湿湿碎”而已。但如今,这“湿湿碎”的负担似乎也随着整体物价水平的上涨而变得有点沉重了。

最近,一单被称为“广州第一天价物管费”的纠纷事件再次令广大业主重新审视自己小区的管理费是否合理。天河怡苑小区的业主状告楼盘物管 公司收取8.1元/m2/月的“天价”物管费,目前这起纠纷经初审判定“该物管费由小区业委会与物管公司签订合同约定,属于合理收费。”原来,物业管理费 竟可以高达8.1元/m2/月,每月光是物管费就动辄上千元!

很多市民对此议论纷纷,都表示买楼前除了关心楼价外,一定要问清楚物业管理费等“养楼”费用。在CPI高涨的背景下,物价上涨、供楼利息上涨,就连养楼的成本如物业管理费、物业维修资金等都在上涨,若忽视了养楼成本,真会陷入买得起住不起的尴尬境地呢。

目前,物业维修资金已经铁定涨价了。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与广州市财政局联合转发的《省建设厅省财政厅关于贯彻建设部财政部〈住 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按照该《通知》,从今年8月1日开始,广州将执行住宅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新标准,按照高层(有电梯)每 平方米建筑面积105元、多层(无电梯)住宅(含别墅)每平方米建筑面积77元的标准缴纳。而此前该专项维修资金一直是按照40元/m2的标准缴存的。

在物业管理费方面,广州目前仍执行2004年制定的物业管理收费标准。最近,广州市物价局有关负责人透露,物价部门正在进行调研,考虑 调整小区物业管理收费标准,将不排除提高已4年未变的收费标准。也就是说,目前“政府指导价”1.96元/m2/月的最高限价,很有可能被突破。 (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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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的误区

随着房屋建成和买房人入住的增加,物业管理的纠纷将逐渐代替交房纠纷而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要从根本上解决物业管理问题,首先要澄清思想认识上的十大误区。
误区一:物业管理=物业公司管理。
这种误解与物业管理公司的名字有关,忽略了法律赋予物业主人的物权中所包涵的对物业管理的决定权,混淆了物业管理的主体。根据我国法律赋予公民对私人财 产的权力,物业管理的正确定义应该是:物业管理是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通过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对物业的共用部位、设施、设备和共同事务进行管理的活 动,该活动可通过委托依法设立的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实施。
换句话说:物业管理是业主们为维护共同利益所发生的一种行为,物业公司是为完成这种行为应运而生的衍生物,通过物业公司对物业进行管理是业主进行管理活动所采取的一种手段。
我们只有首先对物业管理做出明确定义,清楚认识物业管理权是业主对其房屋物业所有权派生出的一种权力,物业公司才能摆正自己的位置,业主才能正确认识缴纳物业管理费的真正意义和目的,目前物业管理的各种纠纷才能找到彻底解决的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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