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遭破坏 业主疑物业“报复”
十一月 18th, 2008
7月份,长春明珠小区成立了业主委员会(以下简称业委会)。居民称,9月份,大连万达集团长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向业主委员会提出了物业费新的收费标准,可是这一建议在没有得到所有业委会成员同意后,业委会的两名成员陆续遭到“报复”。 新的物业收费标准业委会成员意见不统一 昨日,记者来到长春明珠小区,居民窦先生告诉记者,他是明珠小区业主委员会的委员,业委会成立于今年的7月2日,共有14名成员。 窦先生说,今年9月份,大连万达地产要退出明珠小区,从此物业将与地产脱钩。“开发商退出后,物业希望统一收费管理小区。原来物业费的收费标准在明珠小区院内是不同的,有6角、8角、1元、1.2元的,在几天前,物业召集业委会的14个人开会,提出了重新制定物业费收费标准,并提出了物业公司的五个服务级别,级别不同,物业费的价钱也不同”,窦先生说,都希望自己的小区越来越好,他们14个人都比较趋向于一级的服务水平。 窦先生告诉记者,业委会同意继续聘用现在的物业,但对于物业所提出的物业费统一按照每平方米1.12元收取,业委会中的几个成员不同意。“当天我们参加业委会大会的一共13人,有7个人同意了,还有6个人不同意。”就这样,按照规定,物业只需再提供详细的收费说明给广大业主,听业主的意见。 据了解,近日物业向业主们发放了《长春明珠业主表决单》,上面写着“依据《长春市物业管理条例》规定,长春明珠业主委员会经过研究决定,以书面形式召开大会,选聘大连万达集团长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长春明珠小区的物业服务。”下面的内容是物业对于物业费的一些收费标准,其中一项物业费的收费标准是每平方米1.12元。 对此,业委会成员窦先生及其他几名成员并不同意,他们说,物业所发放的这张表决单上面没有业主委员会的章,物业属于套用他们的名义让明珠小区的业主表决。 物品频遭破坏业主怀疑物业所为 窦先生说,前两天的业委会会议后,他晨练完回家,发现门锁眼里被放了东西,他家的车也有三处被划坏。自己平常不曾跟别人结怨,跟邻里相处也挺好。发生这样的事后,他就联想到,前段时间,物业公司提出上调物业费,在业主委员会的讨论中,自己曾提出不同的意见。 窦先生说自己只是怀疑,但居民李东升却说得十分肯定。他告诉记者,以前经常因为给物业提意见或者维权,发生过车胎被扎或者车被划的事。李东升说,自己曾几次代表居民对物业公司的服务提出意见,受到损失后,自己就留了心,要找到证据。前两天,家里突然断电,就听到门外有声音,他马上开了房门,截住了两名物业公司的工作人员。据李东升说,当时那两个人自称是受物业领导指派。 此外,有居民告诉记者,业委会成员李先生也是在会上持反对意见后,很多次接到恐吓电话和信件。这一切,在这几位业委会成员眼里,确实有些蹊跷,他们认为和物业有直接关系。 物业:半数业主不同意可重新选聘物业 居民反映的情况是否属实呢?昨天下午,记者找到物业的负责人王主任。王主任表示,这些事情,他们还需要调查。而对于其他财产遭到破坏,负责人则表示,这也需要进一步了解。 而对于物业向广大业主所发放的表决单,负责人王主任说,长春明珠小区以前是开发商委托给他们物业的,那些是前期物业服务,目前已经结束。7月份,小区成立了业主委员会,他们希望能实施正常的物业管理服务,按照相关规定,业主委员会可以重新选聘物业公司,签署正式的物业服务合同。鉴于大连万达集团长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已经在明珠小区服务了8年,他们也很愿意继续为小区服务,于是经过业主委员会同意,他们可以继续为小区服务,为了更好地管理小区,物业通过书面的形式召开了业主大会表决,主要是向业主家发放单子,让业主签署自己的意见。 王主任说,园区一共5700多户,这些工作并不能由业委会的14个成员来完成,只能是社区工作人员、物业工作人员、业委会成员以及园区内负责保洁的工作人员等一同挨家挨户发放表决单,待广大业主填好后,他们再收上来整理。王主任表示,如果业主超过半数以上意见都是同意的,那么他们明年将继续按照新的标准为明珠小区服务;如果业主同意率不到半数,那么业主可以委托业委会重新选聘新物业接手小区,他们也会和新物业公司进行移交。 对于新的物业费收费标准,王主任向记者出示了一份11月9日业主委员会写给物业的一封复函,上面写着“同意大连万达集团长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所测算的物业费调整为1.12元每平方米,保持一级服务;召开业主大会采取书面送达方式进行表决”此外,在这封复函上,记者也看到了业主委员会的盖章。 王主任说,物业费每平方米定为1.12元,他们已经考虑广大业主的感受了,也是非常优惠的价格,而且是依据小区的现状,管理日常支出所定的物业费收费标准,他们也已经对具体的收费成本在园区内进行了公示,希望业主们能够理解。王主任表示,如果他们明年继续为小区服务,他们一定会守法经营,按照新的标准提供更好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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