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收费问题也是热点咨询问题之一,广州梁女士和阳江市杨先生都反映他们所在小区物管费虚高,但因没有业主委员会,投诉无门。省物价局市场监管处副处 长邢秋芹介绍,广东省内的物业管理收费规定,没有设立业委会的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费执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由市县的物价部门定出基准价和上浮幅度,物业管理公 司与业主通过合同约定;已设立了业委会的小区,物管费执行市场调节价,由物业管理公司和业委会协商制定,前提是征得大部分业主同意。 据了解,目 前广州市的物业管理费标准分为三个级别,从0.45元~1.7元/平方米·月不等,上下浮幅度为15%,即最高的物业管理费标准为1.96元/平方米· 月。广州市物价局12358投诉中心数据显示,小区的物业管理收费投诉案件占总投诉案件的20%,比例偏高,市物价局局长罗家祥在7月的接访日上透露,随 着物价水平提高,部分小区的管理成本和水平确实提高,不排除明年将会上调物管收费的政府指导价水平。
十二月 3rd, 2008
泊位少、停车难,让“有车一族”在享受驾乘乐趣的同时,也饱受“没车一族”们所体验不到的煎熬。沈阳当前已经规划建设多少车位,尚差多少车位方能满足车辆停放的要求?本报记者走上街头调查,来到交警等管理、规划部门采访,对沈阳停车泊位现状进行了全方位调查。 私家车“夜宿”街头
在记者调查中,停车难问题主要集中在两类地方:居民小区和繁华地带。
■小区停车“游击状态”
近日,记者夜访一些居民小区,发现很多轿车都是“露宿”街头。
“从每天下班时间到21时左右,是大家回家高峰期。在这个时段,也是车辆争抢停车位的时间。谁先回来谁先停,整个院子里‘爬’满了各类车辆,甚 至货车、面包车。个别人还用油漆在地上画起圈:一个或红色或黄色的方框,就成了自家的‘停车位’。”王刚先生家住皇姑区一新式居民小区,他前年买了沃尔沃 轿车,可在这两年内,他的爱车在70%的时间都是冒着被交警贴条的危险停在路边。
记者从房产小区规划部门了解到,沈阳没物业管理的普通住宅、临街建筑或其他类型住宅区共有3000余个。其中多数是1995年前建设的居民小区 和临街建筑,这些居民区在当初设计时就没有设计停车场。位于大南街的“和光园”只有七栋楼,建于上世纪90年代。“当时小区里有车的业主并不多,小区内只 在一楼设了10多个车库。近几年,小区内车辆不断增加,那点车库根本解决不了停车问题。虽然最近又划出60多个临时车位,但依然杯水车薪。很多车抢不到地 方,就不得不停在小区外了。”业主赵小姐说。
沈阳实行等级服务、有物业管理的住宅区不到400个。它们也大多存在车位缺少的问题。据一位资深物业管理人员说,在新式住宅区,车辆泊位约能满 足需求的六成左右。但是,新式小区的周边也存在“马路停车场”的问题,一到夜晚很多就“趴窝”在路边,甚至还因此导致不少砸车失窃案件。有些小区实际上不 缺车位,但还是停车难,主要原因是越来越多的人“买得起车,但买不起车库”。现在,最便宜的车库也至少10万元,昂贵的价格让业主对其敬而远之。
还有些小区有露天停车泊位,虽然相对便宜一些,但月租金也大多百元起价,有的高档小区升至600元一个月,甚至一些豪华小区的地下停车位,租金 飙升到每平方米近千元。对一些业主来说,是“买得起车,租不起车位”。如:在东北大学附近一居民小区,虽然有地下停车场,但多数人不愿意停进去,宁愿停在 马路上或者附近的桥底下,就是因为租金太贵。
■繁华地带:驾车购物很“艰难”
12月2日16时35分,记者准备搭乘一辆出租车到中街。这个要求让司机很为难,他说:“去中街也就是起价费的钱,可估计得一小时才能转出来。 那里车太多了,半天车都开不动。这活儿太不合算了。”在中街、太原街等商业区,这些地方每天都有成千上万的人等着打车回家,但出租车司机就是不愿去。
根据2007年的一项统计数据显示:太原街及周边有停车位近3000个。太原街地区每天的客流量可达30万人次,按每50人中有一人开车购物计 算,就有6000辆车涌入,现有的停车位显然不够用。而在北行、铁百、五爱市场等商业区,也都存在严重的停车难问题。繁华的商业区是沈城车位最紧张、停车 最艰难的地方。此外,在酒店、医院等场所也不同程度存在停车难问题。
四年向马路“要”泊位万余个
交警部门为解决一些旧小区停车难问题,向三、四级马路“要”车位,在最近两年增加了7000多个车位。据市交警支队交通处介绍,从2005年底 开始,交警部门在建设年头早、没停车场的居民区旁边的三、四级马路上,在不影响交通的前提下,设置夜间临时停车场,增加了2000个左右的泊位;2007 年,市社区警务支队又增设夜间收费停车场,共有5127个泊位。
在今年前10个月,全市再次在居民区附近的三、四级马路上规划夜间停车场80多个,增加停车泊位3000余个。还从保安寺、北五经街、团结路等有条件的马路开辟出路内停车泊位100多个。总结最近四年,交通管理部门一共从马路上“要”出停车泊位10000余个。
10000多个停车泊位,对于车位需求来说,只能说是杯水车薪。车位“争夺战”愈演愈烈。
停车泊位缺口至少15万个
按照公安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畅通工程”一等管理水平要求,每百辆汽车应有泊车位35-40个。应该说,“畅通标准”只是一种比较低的初步要求。
当前,沈阳已达到这一标准,车位与车辆比为38:100(车辆基数不含摩托车、农用车等类机动车辆)。但沈阳为什么还出现停车难的状况呢?主要 原因是车位配置和使用不合理。沈城的路外停车位没有得到充分利用,很多本应路外停车的车辆,都加入路内停车的行列,使路内泊位变得异常紧张,也导致违停、 乱停成为一种普遍现象。尤其是,不少企事业单位的停车场并不对外开放,很难加以利用。甚至,还有些企业单位的停车场被用作仓库。
据交警车辆管理部门介绍,截至2008年10月,沈阳机动车保有量为70.7万辆,其中私家车辆46.2万辆,轿车数量为26.5万辆,而全市 仅有停车泊位13万余个。而一项权威交通研究表明,一个城市车辆与泊位的合理比值通常为1:1.15,即:每辆车有1个泊位,外加15%的周转量。按照此 标准,沈阳停放私有轿车就需要30万个左右的停车泊位。这意味着,沈阳的停车泊位缺口为15至17万个。
十二月 3rd, 2008
大连物业协会出台调查报告,三分之一物业企业处于全面亏损状态,收费标准低、收费率低成为突出特征,部分业主对物业类似调查存有异议,法律规范成为共同呼声。
物业面临“寒冬”问题出在哪?
■首席记者 刘万恒
随着新建住宅小区不断增加,物业公司作为小区“管家”越来越多地进入到普通人的生活。而一段时间以来,“管家”和“主人”之间矛盾频繁,物业问题成为众多人关注的焦点。
日 前,大连市物业管理协会在进行全面调查后出台了《大连市物业管理行业生存状况调查报告》。其中指出,物业收费标准低、收费率低成为目前我市物业行业面临的 最主要问题。而对于这份调查报告,部分业主也有自己的看法。物业及业主双方的共同期待是:政府有关部门能尽早出台法规,规范物业行业。
调查:行业生存状况不容乐观
记者从市物业协会方面了解到,这次调查全程半年多时间,对全市484家通过物业企业资质年检的单位中367家进行了调查,调查范围达物业企业总数的75.83%。
调查显示,2007年,全市物业管理企业上缴税收5336万多元,但由于用工成本高、物业收费标准低、收费率低等问题,企业效益普遍偏差,而全市物业职 工平均年工资为13515元,低于我市社会平均年工资28230元的水平。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物业管理人员平均每周休息只有半天到一天,每天工作10 小时以上,秩序维护员和车管员每天工作达12小时,且没有假日和加班工资,清洁员每天每人清扫范围达到10000~12000平方米。
根据市物业协会的调查显示,全市三分之一较大型物业企业略有利润,另外三分之一物业企业勉强维持经营,其余三分之一较中小型物业企业处于全面亏损状态。整个行业的生存现状不容乐观。
结论:收费问题成为关注焦点
物业员工待遇低、劳动强度大;物业企业经营状况不佳,如此现状是如何形成的呢?记者从市物业协会方面了解到,行业面临“寒冬”,主要原因是收费问题。
物业协会相关工作人员介绍说,我市的物业管理产生于市场经济初期,目前除了部分公建物业收费标准相对放开之外,我市实行的仍是2002年制订的《住宅小 区物业管理收费管理办法》。收费标准为一级0.65~0.8元/平方米,二级0.35~0.6元/平方米,三级0.15~0.3元/平方米。这一收费标准 远低于国内其他城市。根据市物业协会对北京、上海、沈阳等国内10个城市的调查了解,北京、上海、深圳等3城市物业收费标准为我市的2倍左右,其余城市比 我市整体高出20%左右。以大连的省内兄弟城市沈阳为例,一级物业收费标准达到了1.8~2.4元/平方米。电梯费达到每人每月12元,远高于我市每人每 月4元的电梯收费。
“物业收费低,但用工成本却在不断增加。”相关工作人员介绍说,由于工资待遇低,不少小区的保安、保洁人员招不到人,近年来仅人力成本一项,我市物业提 高成本就达30%以上,许多物业企业难以为继。5年来,全市先后有60多家物业企业注销资质,直接导致50多个小区出现弃管现象,这与成本增加有直接关 系。“建设部总经济师、中国物业协会会长谢家谨来连调研时也指出,大连的物业收费价格与全国同类型城市相比,收费标准整体偏低。”相关工作人员表示,进一 步放开物业管理市场,使物业收费达到质价相符的标准已成为行业内的普遍呼声。
声音:服务质量提高收费自然不愁
对于物业协会的这份调查报告以及提高收费标准的建议呼声,不少小区业主有自己的看法。
市民区先生认为,物业收费应该质价相符。“服务水平不到位,物业收费标准自然无法提高,甚至连现在这种水平的物业费我们也不愿意交。”在我市拥有多套住 房的市民文先生也表示,其实市民对物业费提高标准并无异议,关键是高物业费必须对应优质服务。“我在沙河口区的两个小区均有住房,A小区物业费每平方米只 有0.6元,B小区物业费却达到每平方米1.5元。但B小区的住房我从来都是预先交纳物业费,整个小区的交费比例也超过90%。A小区的交费比例却在 50%左右徘徊。”对于这一“奇怪”现象,文先生解释说,关键是物业服务不到位,收费低廉的A物业连草坪都不按时修剪,业主房屋透寒报修多次无人理睬;形 成对比的是:B物业虽然收费高,但服务热情周到,因此欠费问题也就不存在了。“市场经济时代,物业应该把自己的身份从‘管理者’变成‘服务者’,也要接受 消费者的选择,服务质量差的企业,收费再低也会被市场淘汰。想提高收费标准,首先要把自己的活干好。”文先生表示。
对于业主们的说法,物业协会方面也坦然承认,目前物业行业存在服务不规范、行业自律有待加强等问题。个别企业减少服务项目、多收费、少服务,捆绑收费甚至乱收费的现象不同程度存在。
建议:法律规范成为共同期盼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对于物业行业面临的现状,企业和业主都热盼第三方监管者的出现和法律法规的进一步完善。
据了解,国家发改委、建设部在2003年11月就出台了《物业收费管理办法》,辽宁省也于2004年出台了类似规定,但至今我市的相应办法也未出现,目前还在沿用2002年的暂行办法。法制建设迟缓滞后影响深刻,解决这一问题已迫在眉睫。
《报告》中建议称,为了解决行业困境,政府相关部门应尽快出台全市物业收费指导价格。“这一价格应该由物价主管部门通过市场调研、每年根据物价上涨指 数、劳动力成本增长指数进行科学、客观的调整,并定期公布、接受社会听证。这样的价格确认方式可以得到供需双方的一致认可,从而从根本上解决物业和业主之 间的矛盾,并在一定程度上帮物业行业度过‘冬天’。”辽宁师范大学教授,知名社会学者赵秀山表示。
十二月 3rd, 2008